华侨城主导!龙岗新木新村片区项目即将实施

发布时间:2023-04-20 17:21:48 Clicks:0

4月19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公示。

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2年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于2021年7月发布规划公告,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新木新村股份合作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新木路与文新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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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更新单元用地面积42187.7㎡,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9581.7㎡,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4401㎡,规划容积率7.7,规划容积111420㎡

其中住宅77110㎡(含公共租赁住房9625㎡),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23600㎡(含社区菜市场700㎡、母婴室5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0710㎡(含9班幼儿园2400㎡、占地面积2700㎡,社区警务室70㎡,社区管理用房400㎡,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500㎡,文化活动室12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2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党群服务中心65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440㎡,邮政所130㎡,再生资源回收站80㎡,公共厕所120㎡,环卫工人作息房2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800㎡。

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东邻现状道路富新路,北邻城市次干路新木路。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9581.7㎡。深圳市鸿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拆除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并申请确认为实施主体。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确认深圳市鸿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深圳市鸿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由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花伴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


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国家一级房地产综合开发国有企业,成立于1986年9月,隶属于华侨城集团,是华侨城集团第一主业和国务院国资委大力扶持发展的全国五大房地产企业之一。公司已形成全国“1+3”战略布局:以深圳本部为中心基地的珠三角区域发展平台、以北京为中心的环渤海区域发展平台、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区域发展平台、以成都为中心的西部区域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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