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替”业主签署了南苑新村旧改委托书?

发布时间:2013-01-31 00:00:00 Clicks:0

“你们看看,这像是我签的字吗?”南山区南苑新村业主高先生和徐小姐分别拿着一份“南苑新村整体旧改重建业主意见表、南苑新村整体旧改重建业主委托函”(意见表和委托函印在同一张纸上),指着表上签名栏中自己的名字,对晶报记者说。他们当场在另一张纸上写下签名,记者目测,跟意见表和委托函上的笔迹存在明显差异。

南苑新村旧改项目2010年由深圳市金晖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晖公司)向南山区政府申报,并取得了旧改资质;金晖公司最重要的依据是,在南苑新村1310户业主中,该公司已经取得1073户的签字授权,远远超过城市更新办法规定的“2/3”业主同意的要求。然而,包括高先生和徐小姐在内的众多南苑新村业主对自己的“签名”真实性的质疑,却为金晖公司实施南苑新村旧改的合法性打上了一个巨大的问号。市规划国土委近日紧急宣布暂缓南苑新村旧改项目的公示,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缘起

  小区列入旧改,业主懵然无知

  旧改传闻甚嚣尘上,有的业主得到确切的消息:金晖公司获得了南苑新村旧改的资质。业主陈先生说,很多业主都不敢相信会有超过2/3业主同意由金晖公司实施旧改。

  南苑新村位于南山区南山大道和桃园路交会处,深圳大学正对面。小区开发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因为设计布局等方面的时代局限,已经显得有些破旧,但是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仍具有相当的价值,二手房均价达到25229元/平方米。

  “小区需不需要更新?当然不能说不需要。”南苑新村西区1栋某单位业主陈先生对晶报记者说,“这几年我们跟市规划国土委、南山区旧改办对话时反复说,我们反对的是不公开、不透明、弄虚作假侵犯业主利益的所谓‘旧改’”。

  南苑新村旧改之争,还得从2010年说起。“那年年初开始,业主和住户中间就疯传,我们小区被列入城市更新规划了。”南苑新村西区业主张女士对晶报记者说,随着旧改传闻甚嚣尘上,不少业主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消息,终于,有的业主从南山区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南山区旧改办)得到确切的消息:金晖公司已经获得了对南苑新村实施旧改的资质。

  这下,小区业主们炸了锅。“金晖公司是我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金晖物业的关联公司(两家公司都是金晖集团的下属企业),我们小区的很多业主和住户对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很不满意,因此不希望金晖公司介入小区旧改事宜。”南苑新村东区业主李女士说。此外,部分业主介绍,金晖公司给出的旧改赔付比例是1比1.12至1.14。“我们认为这有些偏低,深圳有些地方的旧改赔付比例达到了1比1.2至1.4。”陈先生说。

  金晖公司怎么获得了南苑新村旧改资质呢?一些不明就里的业主前往南山区旧改办咨询。得到的正式答复是:“金晖公司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的要求,获得南苑新村2/3权利人和建筑面积2/3的同意作为申报主体,申报南苑新村改造项目列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并通过市政府审批通过。”

  “我们小区有1310户业主,按照数学常识,超过2/3业主同意,就是至少必须有874户业主签字同意,会有这么多人签字画押吗?”陈先生说,很多业主都不敢相信。

  疑惑

  业主“签字”,

  有效性和真实性存疑

  陈先生说,查到的263份签字信息,就有260个被证实无效,从数学逻辑而言,超过2/3业主同意是不合常理的。

  2010年12月,有南苑新村业主向区旧改办申请公开有关小区成为本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之一的相关信息。同年12月29日,区旧改办答复称,“金晖公司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的要求,在获得南苑新村2/3权利人和建筑面积2/3以上业主的同意后,作为申报主体”,南苑新村总户数为1310户,经统计,有803户已签署意见表/委托函,有270户已签署咨询函/见证书,两项合计已签户数共1073户,户数达81.91%,达到申报主体的条件。

  “你签字了吗?”“我没签啊!”陈先生、张女士、李女士等南苑新村业主,异口同声地对晶报记者说,这样的对话那段时间在小区内随处可闻。“我们都没签,我们认识的业主大多都没签,怎么会有2/3业主签字呢?这不合常理。”他们都有这样的困惑。

  于是,有多名业主纷纷向南山区旧改办申请公开上述1073户“同意”及“共同委托”的相关信息,但是对方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了这一请求。“查别人的算侵犯隐私,查自己的签名总可以吧?”近300户业主前往区旧改办申请公开自己当时填报的旧改“意向”书和对金晖的“委托书”,结果有263户收到了区旧改办的反馈答复。

  据部分业主介绍,针对2010年他们就金晖公司涉嫌申报造假向市规土委作的联名举报,2011年9月14日,南山区政府下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南复决[2011]10号)、(深南复决[2011]12号)称:“被申请人(区旧改办)按照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通知,《申报指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要求,对金晖公司申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于2010年1月将审核结果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而根据《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一要有至少2/3以上业主“同意”旧改的意向,二要有该等业主的“共同委托”,方可形成旧改规划的“单一申报主体”。业主们查到的自己的“签字画押”究竟如何?

  陈先生告诉晶报记者,在反馈回来的263分签字材料中,很多签字日期是2010年2月、3月、4月甚至更晚;有的只签字同意旧改,但没有签字委托金晖公司实施旧改。只有3份同时符合下列条件:2010年1月底之前签署,经审核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既签字同意旧改,又签字同意委托金晖公司实施旧改。“另外260份都不符合上述文件和规定。”陈先生说,据此,他们十分怀疑那1073户“签字同意”的业主是否真的存在;因为查到的263份签字信息,就有260个被证实无效,从数学逻辑而言,超过2/3业主同意是不合常理的。

  官司1

  业主起诉开发商侵犯姓名权

  高先生要求进行笔迹鉴定,法院没有采纳,一审判决驳回了他的所有诉讼请求。

  据业主统计,在260份不符合相关文件和规定的签字材料中,有130户是2010年1月31日之后签署的,这与前述南山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所述时间相矛盾。会不会是先征集意见、上报材料,后来由业主补充签字的呢?也就是说,这130户业主是否真的同意旧改或同意委托金晖公司实施旧改呢?业主们认为,未必。

  “这份委托书上的字绝对不是我签的!”南苑新村西区28栋某房业主高先生、西区12栋某房业主徐小姐拿着南苑新村整体旧改重建业主意见表、委托函,指着签名栏中自己的名字和另一张纸上自己的现场签名说。晶报记者看到,表上的签字日期分别是3月21日和4月6日。“你们看看,这像是我签的字吗?”晶报记者发现,现场签名与表上的签名笔迹存在明显的差异。

  高先生对晶报记者说,他去南山区旧改办申请个人信息公开,拿到自己的签名材料时大吃一惊,立即认定自己的签名是伪造的。徐小姐则表示,2010年春天确实有小区保安拿着旧改的材料上门,“但是,我清楚地记得,我只签字同意旧改,没有签字委托金晖公司实施旧改”,从区旧改办查到的资料却显示,她的名字赫然被“签署”在了“南苑新村整体旧改重建业主委托函”上,文件上印有“业主同意委托深圳市金晖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南苑新村整体旧改重建”字样。

  高先生称,据他了解,类似情况绝非只在他和徐小姐身上发生。

  2012年7月,高先生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对金晖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犯自己的姓名权,公开道歉,并要求法院判定用假冒签名制作的《南苑新村整体旧改重建业主意见书/委托函》依法无效并立即销毁。

  晶报记者查阅到的判决书显示,金晖公司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辩称:《南苑新村整体旧改重建业主意见书/委托函》后面附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是由高先生自己提供给金晖公司,否则金晖方面不可能自行获得;据此认为,高先生没有证据证明文件上的签名是金晖公司伪造的。

  “我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复印件,因为一次租户搬家的事情,曾经给过小区管理处一份。”高先生认为,由于金晖物业和金晖公司的关联关系,后者得到他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并非难事。他认为,此案的关键在于签名的真伪,因此他在法庭上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令高先生感到费解的是,南山区法院并未采纳他做笔迹鉴定的请求,却采信了金晖公司代理人的辩词。记者查阅到的判决书显示:法庭判决,驳回高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目前,高先生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起诉他们伪造签名,证明这一点最简便准确的方法就是笔迹鉴定,法庭却不让做笔迹鉴定,这是为什么?”高先生感到不可理解。

  官司2

  业主抵制旧改,

  一审判刑二审无罪

  70岁的钱先生因掀翻沙盘被判缓刑;叶先生因打坏橱窗玻璃被判缓刑,但作为证据的维修发票“早产”了20多天。二审法院否定了一审认定的物品价值。

  就在南苑新村的众多业主多次前往南山区旧改办和市规划国土委上访时,他们所不愿意接受的“旧改”却紧锣密鼓地展开了。

  2010年9月11日,南苑新村“旧改拆迁补偿协议签约仪式”在业主的一片反对声中举行。“台面上锣鼓喧天,喜气洋洋,会场外却布置了数十名防暴警察。”南苑新村业主钱先生告诉晶报记者,由于已经知道他强烈反对金晖公司实施旧改,他意欲进入会场时遭金晖物业保安强行阻拦,致使会场发生骚乱,使得此次“旧改拆迁补偿协议签约仪式”不欢而散。

  钱先生说,打从那天开始,不管业主愿不愿意,所谓“旧改”就算启动了。“小区的大部分,被铁皮组成的广告牌包围起来,形成了一个全封闭的环境。”钱先生说,小区内关于旧改的广告、条幅随处可见,这种破坏小区生活秩序的行为让很多业主十分反感。

  “后来我提议,在小区里搞一个大扫除,业主们一起行动,把开发商在小区里布置的关于旧改的条幅、标语全都清理掉,得到了很多业主的响应。”钱先生说。2011年1月23日,数百业主聚会,330余业主或居民签名通过了向市规土委对金晖地产涉嫌虚假申报及其他种种不轨行为的“联名举报查处申请函”。会后,参加活动的业主撕毁了金晖在小区张贴悬挂的大幅宣传广告和横幅。

  那天,钱先生进入小区“旧改办”,掀翻了“南苑新村更新改造规划图(沙盘)”,另一位业主叶先生,则被金晖公司工作人员指控打坏了一个旧改宣传栏的橱窗玻璃。

  “我活了70岁,实在是没有想到

  他们会为了这件事情而把我抓进去。”生于1941年的退休公安干部钱先生对晶报记者说。当年1月27日,警方传唤钱先生和叶先生,当晚宣布刑拘,3月4日宣布逮捕。

  同年,南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产罪,判处钱先生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叶先生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他们给我判罪的依据就是,深圳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的那个‘被毁坏’的沙盘价值38700元。”钱先生说,实际上他只是把沙盘掀翻了,其底座和上面的楼房模型并没有损坏,稍加整理即可使用。叶先生判罪的证据也如出一辙,深圳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金晖公司指控叶先生损坏广告灯箱、宣传栏玻璃以及里面的喷绘,维修费4280元;而这个数字是依据2010年12月29日的维修发票得出的,发票日期比损害发生的时间早了20多天。

  一审被判缓刑之后,钱先生和叶先生立即提起上诉。2012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否定了一审法院认定的钱先生、叶先生“损坏”物品的价值。另外,约有10名业主证实他们参与上述行动是自愿,没有受到两人煽动。市中院推翻了一审判决,判定钱先生、叶先生无罪。

  峰回路转

  项目突然公示,被业主逼停

  金晖公司与业主对峙,旧改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规划草案上周突然公示,随后又被迅速宣布暂缓。

  据悉,由于众多业主多次向市规划国土委反映南苑新村旧改涉嫌造假的问题,该委对南苑新村旧改一事相当谨慎。2011年6月17日,该委向南苑新村业主下发《深规土函[2011]1299号》称,5月27日,该委召集有关部门举行南苑新村问题专题会议,听取了申报单位(金晖地产)的申诉后决定,“在南苑新村城市更新项目申报材料核查清楚之前,暂缓审批南苑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并“要求南山区城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再次清理核查”。

  此后,由于金晖公司与南苑新村众多业主处于对峙状态,南苑新村旧改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然而,进入2013年之后,形势骤然发生变化。1月25日,有业主发现,《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南苑新村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草案)的公示》赫然被张贴在小区里,同时被挂在市规土委的官方网站上,落款时间就是1月25日。

  “在业主签名造假的问题没有查清,旧改资质的合法性存疑的情况下,就这样悍然公示,引起了我们的愤怒。”陈先生说。于是,南苑新村部分业主赶到市规土委,再次反映自己的诉求。经过充分的对话和沟通,市规土委迅速发出通告称:因南苑新村小区部分业主对《深圳市南山区南苑新村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草案)公示有颇多意见,经研究,决定自通告之日起暂缓公示,对业主所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

  据晶报记者了解,南苑新村旧改之争的核心材料——金晖公司向南山区旧改办和市规土委上报的“1073份业主签名的旧改意向书和委托函”,目前已被封存,有关部门将进行认真的核查。“金晖公司拿到旧改,究竟有没有作假,谜底揭开已经为时不远。”陈先生说。

  回应

  金晖全面退出深圳万科入主

  后者称已获业主支持

  昨天中午,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布情况说明称:南苑新村项目申报主体是合法主体,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金晖公司已更名,由万科百分之百控股,金晖集团全面退出。

  深圳万科表示,南苑新村是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进行申报,并于2010年4月由市政府批准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的旧改项目。2012年1月,万科全面介入南苑新村城市更新项目旧改工作。针对“虚假申报”质疑,政府部门进行了多次核查。2011年7月29日,政府复函中明确表示:“南苑新村改造意愿达成情况符合两个2/3条件。”2012年3月28日,南山区政府召开南苑新村城市工作协调会,会议认为:“南苑新村更新改造项目是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前就已列入全市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该项目申报主体是市政府批准的合法主体,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对于金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申报过程中“涉嫌侵犯姓名权”的诉讼,深圳万科表示,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6日作出判决:对原告认为被告在旧改申请过程中侵犯其姓名权并要求赔偿损失等全部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深圳万科表示,目前深圳市金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万科南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万科百分之百控股,金晖集团全面退出。在各级政府部门的主导下,深圳万科通过一系列举措,得到了南苑新村广大业主的支持和拥护,目前,南苑新村项目拆迁签约面积及签约户数均已达应拆迁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公司承诺,以尊重、平等、共赢为指导理念,在政府主导下稳妥、有序地推进城市更新各项工作。

  记者手记

  没有公平,谈何利益?

  “在与各级政府部门就南苑新村旧改问题沟通时,我们反复说,我们要的是公平、公正、公开,而不是纠缠于一些暂时的利益得失。”南苑新村业主陈先生在接受我的采访时,不止一次这样说。

  “不断有人为开发商传话说,你就把旧改协议签了吧,价格好商量,1000万的开价都喊出来了,但是我不能这样干。”因带头抵制旧改而蒙冤被判刑的业主、在南苑新村具有很强号召力的钱先生说。

  南苑新村是个20多年的“高龄小区”,在小区环境、户型等方面与周边新建小区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对这个小区进行“旧改”,不能说是件坏事。在很多地方,旧城改造项目受到业主欢迎就是明证。然而,熟知中国国情的人们都知道,房子的拆与建,蕴含着太多的利益。在巨额利润的驱动下,强拆悲剧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的旗号下不时上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因素。症结何在?不外乎旧改的过程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正应了孔夫子那句老话: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因此,南苑新村的案例更加值得我们重视:小区业主在对话中,始终没有局限于补偿标准等蝇头小利,而是对相关开发商如何获得旧改资质的问题“打破沙锅问到底”;试想,如果旧改资质确实通过签名造假获得,那么业主在旧改过程中的利益诉求又从何谈起?我们期待着南苑新村旧改风波查个水落石出,它也许将成为深圳城市更新过程中一个弥足珍贵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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