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S手机用户浏览

同级文档

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实施细则 的通知

2022-08-09更新 版权所有:城市更新网-城市更新咨询、培训、项目运营与项目托管门户网站
推荐度:3

文档简介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管理,规范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行 为和办事程序,建立疏堵结合的查处违法建筑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深圳市原村民非 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 细则。第二条 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管理,应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与城市化 转地和旧村改造相结合、依法建设和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 作效率。第三条 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政 府鼓励多户原村民统建住宅;符合一户一栋原则的新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限于建成区 零星地块内。 第四条 符合一户一栋原则的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及多户原村民统建非商品住宅 建设,适用本实施细则。
028工作室零二八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