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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课程背景

《民法典》对《物权法》的用益物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作了相应修改;重构了农村土地权利体系,体现了“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精神;明确了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内容,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这些都将为农村法律服务创造海量机会。同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当下,城市更新已成为盘活存量土地的重要手段,也是房地产行业新的增长点,越来越多的房企和机构开始关注存量更新市场数万亿的商机,并付诸实践。

二、课程收益

1、深度解析《民法典》在城市更新、征收与整备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2、探讨解决土地流转的新模式,土地经营权入股,保障土地经营者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为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制度性服务;

3、探讨城市更新领域面临的困局,找寻新常态下城市更新纠纷的趋势、特点和规律,探索城市更新风险预防和纠纷解决对策;

4、更好的开拓土地法律服务这一蓝海业务,提高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


培训对象

城市更新集团、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高管,拓展部门管理人员;城市更新基金、房地产基金、信托、银行投行部高管及项目拓展人员和投后管理人员;政府城市更新项目管理部门人员、城市更新咨询服务等相关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主任、城中村股份公司董事会、旧工业区大业主;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等。

报名方式

联系方式:
电  话:18948325010(同微信)
联系人:周老师

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培训相关信息

报到日期:2021年1月15日

讲座时间:2021年1月16日—18日(三天全天学习)

举办地点:厦门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8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

课程大纲

1、房地关系:《民法典》与房地产开发中供地模式的主要修改
(1)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章的主要修改
(2)民法典居住权章的主要内容
(3)民法典土地承包经营权章的主要修改
2、《民法典》土地经营权制度下的律师法律服务拓展
3、《民法典》居住权在城市更新中的具体应用探索
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开发与集租房开发实务——集体土地案例解析
(1)两法修订要点概述——《土地管理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我国土地法律制度概览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
(3)集租房政策概览、集租房开发模式和法律问题
(4)集体土地开发中的实务问题
(5)集体土地案例
5、《民法典》对土地储备、房地征拆法律实务的影响——结合《土地管理法》
6、新政下,集体土地征收与城中村改造项目法律模式、风险防范
7、土地征收中常见违法行为及律师代理技巧
8、土地一级开发、一二级联动开发操作实务与土地出让法律实务
9、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路径及法律风控要点
10、城市更新补偿安置、拆迁谈判与纠纷处理
11、城市工业用地轻资产运营新型商业模式下律师实务操作难点解析
12、房屋征收补偿类行政案件审理与司法审查

培训讲师

嘉宾A   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嘉宾B   自然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市场监测处专家
张恩逸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处长
王 达  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资深法官、拆迁司法解释起草人;北京朗士律师事务所征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韩立军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土地前期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曾参与了多个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企事业单位搬迁和一级开发等大型项目的操作,为近百个房地产项目提供过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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